(1)一般考慮。包括:該物質是否有意生產,是否為滿足市場需求而制造,經濟價值是否為負,是否屬于正常的商業循環或使用鏈中的一部分。
(2)特征。包括:該物質的生產是否有質量控制,是否滿足國家或國際承認的規范/標準。
(3)環境影響。包括:同初級產品相比,該物質的使用是否環境無害;同相應的原材料相比,在生產過程中,該物質的使用是否會對人體健康或環境增加風險;是否會對人體健康或環境產生更大的風險;該物質是否含有對環境有害的成分,而這些成分通常在所替代的原料或產品中沒有發現這些成分在再循環過程中不能被有效利用或再利用。